村证房 一场制度与民生的博弈
针对最近炒得火热的“小产权房”,政府终于权威表态。6月18日,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发出《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明确表示: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种“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等合法手续,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都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在石家庄,这种“小产权房”就是村证房,政府的治理行动其实很早。
早在2006年春季,石市建设局就牵头展开地毯式的清理整顿,对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处罚。2007年5月11日上午,石家庄市裕华区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对位于宋营村村南的村证房项目“香槟小舍”(原名为香槟小郡)工地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现场拆除一栋楼房,填平两幢多层楼房的地基。
据裕华区政府相关人士介绍,被依法强制拆除的“香槟小舍”项目未经石市国土、规划等部门批准,没有办理土地、规划和施工等手续,于2006年7月违法占用裕华区宋营村土地18亩搞多层住宅,而且还成立了售楼部,以村证房的名义擅自对外销售,吸引了一些不明真相的市民购买,属于严重违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而这只是此轮整顿中诸多小产权房中率先倒下的一个。
石家庄是城中村改造项目最多的省会城市,这个城市的外围,被大大小小40多个村落包围着。而村证房的建设也早在三四年前乃至更早的时候就开始了。经过这几年的发展,目前石家庄村证房的房价已经从最早的每平方米均价六七百元,上涨到两千元左右。但即使翻着倍地涨价,村证房也普遍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价低30%甚至更多。
石家庄究竟有多少万平方米的村证房,估计官方也还没有最终的确切数字。根据2005年12月31日石家庄通报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情况,可以看出,石家庄村证房的市场体量惊人。以官方当时公布的消息看,40多个村证房项目,包括石家庄赵一街村民住宅25栋,共计12.5万平方米;肖家营村村民住宅18栋,共计9万平方米;大马村水域南岸18栋,共计10万平方米;柳董庄村村民住宅11栋,共计6万平方米;陈章村天朗家园16栋,共计10万平方米;张营村村民住宅4栋,共计3万平方米;西简良村村民住宅8栋,共计4万平方米;北焦村村民住宅21栋,共计10万平方米;南郭村南郭花园10栋,共计5万平方米;岗当村金岗怡园13栋,共计6万平方米;北高营村山水家园9栋,共计4万平方米;鹿泉永壁村依山花苑10栋,共计5万平方米;鹿泉东营北街四季阳光城6栋,共计3万平方米等。这些当时未办理任何土地、规划、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村民住宅,绝大多数村都在违规对市民销售。
而除了上面这些被曝光的项目已大多完成销售外,这两年还有些新的村证房项目仍然在悄然破土动工,买村证房成为不少城市购房者无奈的选择。塔谈村、留村、大郭村、岳村、于底村、大马村等十几个城中村,都有“村证房”正在销售中。其中,甚至有一些村民住宅已形成大盘规模,北翟营村开发的亚龙花园,占地425亩,共建楼房55栋,可谓“省会第一村证房”项目。
无论这些村证房起多么美妙的名字,但归根结底大多都打着“城中村改造”、“旧村改造”、“为村民建造宿舍楼”的旗号在盖房。从定位上,这些村证房就将主要购买人群锁定为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于是,不少村证房80%都卖给了市民,留给村民的不到20%。像丽江?半岛花园、亚龙花园等村证房项目当时都曾在房地产市场卷起不小的销售旋风。还有石龙花园、南郭花园等不少村证房楼盘在销售时,都理直气壮地亮明自己没有任何手续。
尽管市民们都知道这些房子没有任何证件,小区内配套设施往往也是“镜花水月”。但是,低廉的价格还是使得许多人慷慨解囊,房子火得一塌糊涂。购买这些村证房的业主们,也涉及各行各业,甚至政府机关的公务员、律师都有买村证房的。即使现在政府一再呼吁风险,依然难挡购房热情。在整顿风潮下,各个在售小产权楼盘的应对态度各有不同,有的已经停售,有的在进行观望,还有的在兜着圈子继续销售。
一边是小产权房继续变通销售,一边是政府义正言辞的“叫停”。
省城“村证房”已全面停止“转正”
“目前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更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在建设部叫停小产权房的同时,石市建设局和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也再度向市民告知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市建设局态度坚决表示,经过一年的专项治理,石家庄的违规村民住宅项目已初显成效。石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各村也补办了各项配套。针对近期新违规项目政府已做出处理决定,违规项目将强制自行拆迁,对相关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
石市房管部门则表示坚决不给村证房办理“市证”,石家庄自去年10月开始的村证房办证试点办证工作也已全面停止。也就是说,不但城市居民购买的村证房肯定不能办理市证,就连村民的房产证换发市证的试点工作也全面暂停。
市房管局房屋资产权属登记监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擅自扩大销售对象,以较低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这类小产权房都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最多只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和‘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而即使开发商许诺将来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把小产权房变为市证房的说法,更是不靠谱。
后记:近日,一家网站开展“你是否会购买小产权房”的调查,在2.5万多名参与网友中,有近75%的人表示“如果价格合适,也可以接受”。在对房子的强烈需求下,在面对日渐高企的房价时,也许人们只能主动积极地选择其他途径来解决安居问题。如何疏导这种合情合理却不合法规制度的小产权房,将是一场体制、政策和民生的艰难博弈。也许,路才刚刚开始。
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6413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