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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赵县六中被指花钱“买状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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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记者张亮</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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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法制新闻</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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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div id="newstitle2" style="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align="center"><font size="5">赵县六中花钱“买状元”</font></div><div style="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strong></strong></div><div style="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strong>该校为一高分复习生免除学费并提供补助 此学生今年考得该县理科第一名</strong> </div><div style="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p align="center"><img alt="" src="http://image.hebnews.cn/Image/hebei/hbbgt/article/200807/09/1215567530442.jpg" border="0" /></p><p align="center">■赵县六中门口的宣传条幅在当地引发质疑</p><p>今年高考后，石家庄市赵县六中两名考生双获该县文、理科“状元”。此事在当地却遭到质疑——因为“理科状元”朱建旭，是一名从正定来的复习生，而且这名“状元”是该中学以数千元学习补助的代价“买”来的。</p><p>记者调查后发现，来赵县六中复读后，朱建旭确实收到了该校4000元的补助，而且就在成为“状元”后，该校又奖励了她5000元。对此，赵县六中没有否认。校方称，他们这样做是为提高学校声誉，招徕优质生源，而且这种现象十分普遍。</p><p><strong>“理科状元”被指“买”来的</strong></p><p><font face="楷体_GB2312">网民指称，“理科状元”并非六中自己培养，是转来的。该校付给她5000元作为奖励。</font></p><p>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赵县六中，发现该校门口悬挂的红色条幅上写着“热烈祝贺08高考赵县文理状元双落六中”。记者从赵县教育部门获悉，六中的宣传没有事实性错误，今年该县文、理科第一名的确都出自该校。</p><p>然而就是这样的宣传，在赵县引发了争论和质疑。最近，在百度赵县吧内先后出现了20多个关于赵县六中高考“状元”的帖子。不少网民指称，“理科状元”朱建旭并非六中自己培养，是高考两个月前从正定一所中学转来，该校付给朱建旭5000元作为奖励。</p><p><strong>赵县高考“状元”是正定人</strong></p><p><font face="楷体_GB2312">“状元”是正定人，去年6月毕业于正定七中，同年8月来赵县六中复习。</font></p><p>昨日，在正定县朱建旭的家中，记者见到了这名刚刚荣膺“赵县理科状元”的女孩。朱建旭承认，自己确实是正定人，去年6月毕业于正定七中，同年8月来赵县六中复习。</p><p>朱建旭说，第一年高考，自己考了500多分，不够“一本”线，当时她就打算复读一年。“我家里的条件比较困难，而赵县六中答应提供4000元学习补助，并免除学费，所以我就来了。”朱建旭说，她成了赵县理科“状元”后，学校又奖了5000块钱。</p><p><strong>学校称是为开拓生源</strong></p><p><font face="楷体_GB2312">校方说，招来成绩优秀的学生，考出好成绩，才能提升学校地位、开拓生源。</font></p><p>“六中近几年没有出过高考状元。这次文、理科状元同时落户六中，对他们的招生肯定非常有利。”赵县一所公办中学的校长如是说。</p><p>据了解，前身为师范学校的赵县六中与当地其他中学相比，并不占优势。特别是最近几年，生源不足成了这所学校最大的心病。</p><p>赵县六中校办室董主任承认，朱建旭来该校就读后，他们确实每月提供400元补助。5000元的“状元奖”也不假。但是，这样做的远非他们一家。</p><p>董主任表示，招来成绩优秀的学生，考出好成绩，才能提升学校地位、开拓生源。他说，赵县其他的高中和六中一样，只要有成绩优秀的学生来校复习，学校肯定会提供最优惠的政策。</p><p><strong>专业人士：复习生争夺应终结</strong></p><p><font face="楷体_GB2312">高考复习班的开办，普遍被认为是对初、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排挤，是对教育公平性原则的破坏。</font></p><p>记者随后采访了石家庄多所国办高中的负责人。他们表示，用优惠条件招徕高分落榜生是普遍现象。</p><p>不过今年国办高中之间恶性竞争也许会偃旗息鼓。“河北省教育厅最近出台硬性政策，严禁公办高中再开办复习班。”昨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部门工作人员介绍。</p><p>赵县六中的董主任也证实，赵县所有公办高中近日都被要求不准再开办复习班。但在采访中，不少高中学生表示担心，公办中学不允许再开办复习班，那民办高中呢？</p><p>石市一所民办高中招生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校的复习班已开始招生，学校除了提供奖励、补助外，还承诺复习生们如能考上名校，能得到上万元奖金。</p><p>“为了让优秀复习生出成绩，学校往往给他们配备最好的老师，安排最好教室和寝室，甚至无偿地占用着学校的教育资源。”一位从事多年民办教育的高中校长认为，“高考复习班的开办，普遍被认为是对初、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排挤，是对教育公平性原则的破坏。复习生争夺战应当尽快结束。”■文并摄／本报记者高玉喜</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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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水杯防伪查询竟是市长公开电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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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记者张亮</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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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法制新闻</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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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 align="center">&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水杯防伪查询竟是市长公开电话</p><p>&amp;nbsp;衡水市张先生看到一款“水益生”牌的“超能纳米活性水杯”的宣传，该水杯外包装上印有“‘质量技术监督12345防伪查询’入网企业”的字样。为了确定真伪，他按照这个电话拨了过去，提示竟然是市长公开电话。 </p><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本报驻衡水记者李海菊调查报道</strong>：记者在张先生提供的“水益生超能纳米活性水杯”宣传材料上发现，该水杯在衡水市区两家药房及故城、景县等9个县市有指定经销商，并有“北京防伪技术协会12345工作委员会”及“‘质量技术监督12345防伪查询’入网企业”等字样。随后，记者来到同档经销此水杯的明日大药房，仔细观察了一下该款水杯的包装，在包装的背面，印有“北京防伪技术协会12345工作委员会”及“‘质量技术监督12345防伪查询’入网企业”等字样。</p><p style="TEXT-INDENT: 2em">记者拨打“12345”，提示为“这里是衡水市市长公开电话”。记者随后拨打了“010-12345”，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电话是“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也就是“市长公开电话”。</p><p style="TEXT-INDENT: 2em">衡水市质监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全国质检系统用于质量违法行为举报、产品质量问题申诉、打击制假售假贩假行为，并为消费者及企业提供防伪查询的特殊号码为“12365”，并无“12345”这个号码。</p><p style="TEXT-INDENT: 2em">当天下午，记者拨通了“水益生超能纳米活性水杯”厂家的电话025-83037055，询问为什么他们的防伪查询电话竟然是市长公开电话“12345”。一名女工作人员在询问了负责人后向记者解释说，他们生产的“超能纳米活性水杯”销售量很大，其中1000个水杯的外包装印刷错误，他们正在紧急召回。记者询问正确的防伪查询电话是多少，该工作人员说她不知道，说问问领导给记者答复。20分钟后，记者再次拨打该电话时，一名女工作人员说，她知道有水杯的外包装印刷错误，但正确的防伪查询电话是多少她也不知道，她不是做这方面工作的，刚才那名工作人员下班了，第二天再给记者答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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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人肉搜索”，是恶魔还是天使？]]></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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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d>2008-08-07T09:07:37Z</iss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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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记者张亮</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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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法治时评</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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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人肉搜索”，是恶魔还是天使？</p><p>“人肉搜索引擎”，一个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且至今没有明确定义的网络搜索工具。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人们已经习惯于听到这个名字并认同它的存在以及合理性。因为它一次又一次地“伸张正义”，让人们坚信它的出现可以让现实社会中越来越模糊的道德界限不断地被清晰化。于是，“人肉搜索引擎”让面对“不道德”行为无可奈何的人们找到了依托。然而，有时候“不明真相”的网民很容易被偏激的一面之词“煽动”起熊熊烈火，当被搜索的对象面对千万张愤怒到扭曲的面孔时，任何解释都会被无情地淹没在唾液的海洋中。有人认为“人肉搜索引擎”是互联网发展的必然趋势，并毫不吝啬地送上“天使” 般的赞誉；同时也有人认为它让“大鸣大放”、“大字报”的历史重演，竟断然给予“魔鬼”这样的贬斥。</p><p>　　(法制与新闻 记者)王娈/文</p><p>　　“人肉搜索”第一案</p><p>　　2008年4月，北京一个名叫王菲的普通公司职员在网络中迅速“蹿红”，原因是很多网友认为他是一个因“婚外恋”而导致自己结发妻子自杀的“无良”之人。时下，虽然“小三”(网络中对第三者的贬称)、“二奶”现象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被儒家思想冲刷了几千年的中国仍然是一个非常讲究伦理道德的国家。“人们或许可以在冷酷的法律面前被迫接受婚外情、第三者这些并不违反法律的事情，但是想要人们从道德上接受这些行为，或是从道德上原谅这样的人和事，相信很难。”北京某高校讲授伦理学的马老师持这样的看法。</p><p>　　据了解，死者名叫姜岩，1976年出生于北京。在大学期间曾有一位交往了4年的男友，但在大学毕业前夕二人分手。毕业后的姜岩认识了只有初中文化的王菲，并与这个小自己几岁的男孩确立了恋爱关系。2006年年初，姜岩希望能够在自己30岁之前结婚，此时二人已经谈了5年的恋爱。当姜岩的要求遭到男朋友的拒绝后，她提出要么结婚要么分手。迫于压力，王菲同意与她结婚，但是王菲的家人提出了不举行仪式、不摆酒席等要求。为了守护自己5年的感情，姜岩虽然倍感委屈，但最终同意了这些要求。然而因为在结婚问题上的分歧，王家与姜岩之间的关系开始冷淡。</p><p>　　据报道，婚后不久王菲因为所从事的广告行业工作压力很大，经常需要加班，结果造成两人相处时间越来越少，生活中充满争吵。2007年，王菲认识了所在公司的女设计师东方，并与其成为好朋友。2007年“十·一”期间，公司组织员工去欧洲旅游，王菲和东方均在其列。在旅游期间，二人拍下了较为亲密的照片，而这张照片也成为悲剧发生的导火索。</p><p>　　据了解，姜岩于2007年10月21日发现了王菲和东方的亲密照片。第二天，万念俱灰的姜岩写下“死亡博客” 的第一篇，开始用类似日记的形式记录自己的悲伤。11月11日，王菲搬离了两人在远洋天地小区的住所。此时，陷入绝望的姜岩已经萌生了自杀的念头。12月26日，姜岩在自己的博客中贴出了引发夫妻大战的那张“亲密”照片，她把博客的密码告诉了一位网友，并于次日吞下300颗“舒乐安定”，幸运的是她被及时发现并送进医院抢救。脱险后，姜岩于12月2 9日下午来到王菲所在的公司，并与之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争吵过后，姜岩在姐姐姜红的陪同下回到了远洋天地小区的家。然而，就在姐姐姜红在卧室休息的时候，姜岩从24楼跳了下去。</p><p>　　姜岩自杀后，她的“死亡博客”被网友在各大论坛迅速转贴。姜岩在博客中记录了自己从绝望到自杀的心路历程，同时也披露了自己的丈夫“另讨新欢”的“事实”。本来就对婚外情和第三者痛恨之极的网民们还来不及分辨事情的真伪，对王菲的谩骂就迅速在网络中蔓延开来。诸如“王菲求学的全部学费都是靠姜岩供应”(王菲此后证实该传言没有事实依据)，此类的话也成为一些网友对王菲不依不饶的重要原因。然而，谩骂并不能消除人们对王菲和“小三”的痛恨，于是网友们终于抛出了网络的终极武器——“人肉搜索”。</p><p>　　自从“人肉搜索”出现的那一天起，它就无往不利、屡试不爽，更何况这次是针对一个“人神共愤”的人。“仅从简单的事实上看，喜新厌旧、另结新欢从而逼死结发妻子的行为无异于遗臭万年的历史故事人物陈世美，人们对陈世美这个虚构人物都能唾弃这么多年，足以说明在这件事情上，人们在道德层面上是不会让步的。虽然，大家并不知道这对夫妻在生活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或许有很多事情人们永远也无法知晓，但是这样的事情一旦曝光，网友们很难有耐心去倾听他人生活的点点滴滴，人们关注的往往是事情的结果。虽然事情的真实情况人们并没有弄清楚，但是婚外恋和结发妻子自杀这样的事实足以让无数人忽略那些可能左右事实的细枝末节，从而对当事人在道德上判以极刑。”马老师针对此事谈了自己的看法。果然，网友们愤怒的情绪让“人肉搜索引擎”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王菲本人的详细信息，其中包括年龄、出生年月、工作地点、电话号码甚至家庭住所等信息迅速被挖了出来。成千上万名网友的愤怒犹如海啸般排山倒海而来。有人每天都在王菲父母的住所附近“巡逻”，致使王菲无法出门；还有人在其父母的住所张贴“大字报”甚至用油漆在门上写下了“血债血偿”；更有甚者，在网上发出帖子声称会找杀手限时“解决”王菲。所有的这一切，让本来就有轻度抑郁的王菲过上了“惊弓之鸟”般的生活。经过几个月苦不堪言的折磨之后，王菲想到了法律。</p><p>　　2008年3月28日，王菲将北飞的候鸟、大旗网、天涯论坛3家网站告上了法庭，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13.5 万元。王菲在起诉书中称：今年1月10日开始，3家网站纷纷发表和刊载对他及家人进行“侮辱诽谤”的文章，给原告及家人的生活、工作、名誉造成极为恶劣而严重的影响；恐吓邮件不断；网上被通缉、追杀；经常遭到围攻、谩骂、威胁；因工作单位被骚扰，自己已被原单位辞退，且其他单位也因此不敢聘用他；父母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诬陷恐吓的标语。 </p><p>　　2008年4月17日上午9点，“人肉搜索”第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开庭审理。</p><p>　　“人肉搜索”现状</p><p>　　“‘人肉搜索引擎’，不了解情况的人乍一听这个名字，也许被这个恐怖的字眼惊吓，容易将其和一些恐怖事件联系起来。”某著名搜索引擎公司的程序员吴家栋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第一句话就让外行的记者有了共鸣。他接着解释道：“ 其实，‘人肉搜索引擎’是搜索工具的一种，类似于我们现在用的百度和谷歌。区别就在于如百度和谷歌这样的搜索引擎是程序在操控，也就是用户输入一些关键字，程序会在很多服务器以及海量存储中搜索比对这些关键字；而‘人肉搜索引擎’不是靠程序来比对关键字，而是靠人来提供信息。”看着一脸茫然的记者，吴家栋举了一个例子说：“网络社区就好像住在一起的一群人，只不过这个群体相当大，有时候会有几百万乃至上千万那么多，这个时候如果有人要求帮助，比如想找某一个人，只要他提供这个人的一些线索，网络社区中的人们就会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技术以及人脉关系去找到这个人，相对于传统的搜索引擎靠程序执行搜索不同，‘人肉搜索引擎’则是由活生生的人在执行搜索。”</p><p>　　据了解，“人肉搜索”的概念最初来源于著名的猫扑网。猫扑网的论坛中经常有人提出问题，如果有人能够解答问题就会得到一定数量的“猫币”(猫扑网中的虚拟货币)。任何网友只要提供请求人认为有用的信息，就可以得到相应的“猫币 ”。提出请求的人，最终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而提供信息的人得到了“赏金”，两者皆大欢喜，猫扑网中把那些提供信息的人称为“赏金猎人”。这样就形成了“人肉搜索引擎”的架构，从而为后来的“人肉搜索引擎”发展奠定了基础。据业内人士透露，其实“赏金猎人”并不是单纯只为获得“猫币”，而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追求那种破解信息后的成就感。“在追踪某个人的过程中，就好像是在做一项极具挑战性的侦破工作，你必须从非常有限的信息中提取出对你有用的信息，然后根据这些信息去寻找蛛丝马迹，整个过程非常困难，但是结果却让人非常有成就感。”“人肉搜索”经验丰富的圈内人士陈亮这样对记者说。</p><p>　　针对利用“人肉搜索引擎”寻人，陈亮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途径。因为网络社区中的人非常多，根据“六度分割 ”理论，只要人数足够多，那么与某个不曾相识的人建立联系的概率就大。著名的“六度分割”理论认为，任何人之间都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彼此之间建立联系，绝对没有联系的A与B是不存在的。“六度分割”并不是说每个人与每个人之间的联系都必须要通过6个层次才会产生，而是表达了这样一个重要的概念：任何两个素不相识的人之间，通过一定的联系方式，总能够产生必然联系或关系。为了证明该理论的正确性，陈亮向记者展示了一封电子邮件，记者看到这封邮件被转发了若干次后由陈亮的朋友转发给了他，而这封邮件的最初发信人是好莱坞某著名影星。这封邮件也恰恰证实了两个没有任何关联的人是可以通过几层或十几层的中间关系连接建立联系的。</p><p>　　陈亮还表示，“人肉搜索引擎”有效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网络中有很多类似他这样的人，乐于用自己的专长去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事情，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侦破”。</p><p>　　几年前的“虐猫”事件就是个很好的例子。网友们从视频中的背景，判断出该视频拍摄地是黑龙江省萝北县名山镇名山岛公园，随后有人专门来到此地进行证实。随着拍摄地点的锁定，参与拍摄的人的范围也被逐渐缩小，到最终嫌疑人被锁定，整个过程相当迅速。根据“六度分割”理论，只要参与此次“人肉搜索”的人足够多，那么找到当事人并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p><p>　　陈亮的介绍让记者充分了解了“人肉搜索”的性质及作用。然而，由于“人肉搜索”针对的往往是现实生活中的人，搜索之后必然要将其个人信息公布于众。一旦信息被公布，有时会招致成千上万人的谩骂，甚至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来。这个时候，网络的虚拟世界与现实生活的界限就会变得模糊。纵观被“搜索”的那些人，他们的安静生活都被无数道德指责所淹没，再想回到以前的生活几乎不可能，有的甚至成了“网上通缉犯”，走到哪里都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于是，针对“人肉搜索”是否侵犯了被搜索人法律权利的讨论自它诞生的那天起就随之展开，而“人肉搜索”第一案便是这类讨论的第一次法律实践。</p><p>　　“人肉搜索”是否侵权？</p><p>　　王菲夫妇生活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无法了解，但王菲的现实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是不争的事实。无论在这起跳楼事件中王菲扮演的是什么角色，也不管是不是应该由他对妻子的死负责，普通民众都没有权利去干涉他的生活，更没有权利对他进行威胁，因为法律没有赋予任何人这样的权利。</p><p>　　姜岩的死是不是因为王菲感情出轨，而王菲到底有没有出轨也许会成为他是否应该被送上道德法庭的关键点。但眼下法律赋予王菲的权利已经受到了某种程度的侵犯。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冯民平认为，妻子因王菲“出轨”而自杀，王菲确实应当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但不必承担民事责任。“真实身份、生活隐私被公布，生活秩序被打破，人身权利受到严重侵害，这对当事人来说是不公平的。”</p><p>　　此次事件发生后，有法学界人士认为：网络中，尤其在“人肉搜索”中，隐私权被侵犯的情况非常普遍。中国政法大学李博士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当被问到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时，他介绍说：“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确提到隐私权的保护，或者说没有明确提到隐私权这个字眼，所以没有像欧美国家那样形成一套完整的隐私权法律保护体系。不过我们可以从我国宪法、民法乃至刑法中找到隐私权保护的条款，比如宪法中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侵犯等等，都可以看作是非直接保护隐私权的法律体现。同时，我们也可以在一些法律解释中看到对隐私权的直接保护，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br />然而在“人肉搜索”过程中，就网友们是否侵犯了被搜索人的隐私权这一问题，人们争议不小。从事法理学研究多年的郑老师认为，“人肉搜索”收集、公布他人资料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但是有网友质疑此种观点：“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中明确提到了不得以书面和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但具体何为隐私并没有明确解释，公布了他人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就违法吗？再说了，‘人肉搜索’通常是由很多人协同完成的，有的网友公布他人的姓名，另外一些网友公布了电话号码，如此具体到每一位网友，只是公布了其中很小一部分的内容，这样也叫侵犯隐私权吗？”广东民生康田律师事务所王智柱律师指出：“隐私权在我国尚未成为一个具体的民事权利。虽然法律规定‘披露他人隐私，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要承担责任’，但哪些属于个人隐私，怎样才要承担责任，则无明确界定。”另外，王律师还谈到：“只要披露了他人不愿外界知道的隐私，如银行存款、地下恋情等，就很可能构成侵犯隐私权。但披露如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等，当事人周边朋友也可能知道的信息，就不一定了。”由此可见，由于哪些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并无明确的法律界定，所以笼统地说网友们侵犯了被搜索人的隐私权并不确切。</p><p>　　“反过来说，参与‘人肉搜索’的人数众多，有时候多达成百上千名网友，这个过程呈现出来的信息大多数都不准确，有时候网友们经常要在海量信息中一点点地过滤出那些真实的信息。因此对于这样的情况来说，虽然网友试图公布被搜索人的信息，但信息有误，恐怕就不能算作侵权了。”对于网友这样的观点，王智柱律师也认为，通常情况下，所谓侵犯隐私权是披露他人的信息越真实就越侵权。</p><p>　　另外，针对“人肉搜索”第一案，一些法学界人士认为王菲的名誉权也受到了侵害。王菲的代理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雁峰表示：“网友们通过‘网络暴力’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和名誉权，网民们对还未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使当事人在来不及解释澄清事情真相之前，就被无辜地打倒。”针对“人肉搜索”侵犯名誉权，广东民生康田律师事务所王智柱律师指出：“侵犯他人名誉权，是越假越构成侵权，是否侵犯名誉很容易界定。以虐猫事件为例，网友铺天盖地的指责都是基于‘主角’的不道德行为，即使语言有些偏激，只要没有捏造事实，一般不构成侵权。但若网友捏造事实，造成当事人伤害的，就可能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如‘谭静案’中，曾有网友以‘亲身经历’的形式，‘描述’了谭静当晚如何代替她和3个外国人进行性交易的经过，这就涉嫌侵犯名誉权了。”</p><p>　　“无论网友们是否侵犯了王菲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如果他主张自己的权利，状告网友的话，是不太现实的。”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呢？对此，李博士解释道：“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的程序，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他必须找到某个或某些网友侵犯他隐私权和名誉权的证据。首先网络中的信息是随时可以删除的，另外网友在网络中提供的信息事实上真假难辨，况且那么多网友参与此次活动，到底应该告谁恐怕也是个很大的问题。再说了，侵犯名誉权，王菲本人必须证明网友们说的那些话不是真的，此次网络事件，参与‘谩骂’和‘指责’的网友成千上万，根本就不可能针对每个网友的言论进行自我举证以证明其不真实性，所以起诉网友是很不现实的。”可能正因为如此，王菲只是将两家网站和一个网站管理员告上了法庭，而不是“人肉搜索引擎”中的网友们。</p><p>　　网站是否应担责？</p><p>　　无论是“人肉搜索引擎”，还是网友们对被搜索者的谩骂、攻击，都需要一个平台，而网站恰恰是满足这一要求现成的“场地”。网友们可以在论坛中交流彼此查到的相关信息，可以一起讨论如何进行下一步的搜索等等。那么当利用这块“场地”的人们正在从事着一些侵犯他人权利或者说可能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时，作为“场地”提供者的网站是不是应该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呢？</p><p>　　在“人肉搜索”第一案中，所有公布王菲个人信息以及对其进行谩骂、攻击的帖子都是通过论坛发表的。于是王菲及其律师认为，网站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王菲的代理人张雁峰律师表示：“国务院有一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网络管理人员有义务删除一些违法信息，而侮辱、诽谤和揭人隐私，属于违法信息，网站就有义务删除，没有删除就得承担法律责任。”而此案被告之一大旗网一方则认为，网站只能尽力去核实，不可能完全、彻底弄清楚这个事情的真实情况。并且，大旗网声称他们曾经试图采访王菲，但是没有成功。大旗网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当事人认为网站内容有不实的信息，或者有侵犯他名誉的问题的话，他需要和网站联系，要求删除这些文章，实际上王菲从来没有和我们联系过。”</p><p>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而“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就是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但是具体到本案，网站或管理员是不是发现了有侮辱、诽谤王菲的帖子而故意没有删除呢？ “如果说一个帖子侮辱、诽谤了另外一个人的话，那就必须通过一些途径去证明帖子中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江西友仁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这样认为。网站如果想删掉某个网友的帖子，必须首先确定帖子内容失实，也就是说网站要承担起核实网友发布信息真实性的责任。根据大旗网的说法，如果被攻击人发现了这样的帖子，应该联系网站要求删除，但是当事人并没有这样做。由此可见，该案的关键点在于到底应该由谁来负责核实网友发布信息的真实性。</p><p>　　首次披露王菲及其家人私人信息的天涯网认为，在每天发帖量数万篇，跟帖达到上百万的天涯社区，要求他们对每一条信息做一个审核，是不现实的。天涯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天涯网的更新是以秒为单位在进行，虽然网站有1000多个义务版主，但是也看不过来，而且从技术上也没法实现每个帖子都在它发的第一时间被看到。我们在天涯社区里面每个回复栏下面都有一些提醒上网用户要注意的问题，就是说任何人发布信息都要注意不要侵害他人的权益。”基于此，天涯网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监管的义务。</p><p>　　诚然，现在很多门户网站流量惊人，基于这样的事实，要求网站管理员实时监控网友发表的文章，并针对每个帖子进行核实显然是不现实的。“但是有时候，网站为了提高点击率和流量，即便知道某些内容涉嫌侵犯他人权利，可能也会以真实性无法核实为由任其发展。”在一些论坛中担任版主的唐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出自己的观点。他还表示：“其实一件事情能否成为网络热点，版主能起很大的作用，而且往往会受到版主个人意见的左右。任何事情成为网络热点都是有过程的，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版主意识到事情可能向不好的方向发展，他完全有权力禁止该话题进行下去；反之如果他认为这是一个好的话题，而把与该话题相关的帖子反复置顶(置顶就是把某篇文章放到很显眼的位置上)，那么也许该话题就会变成网络热点。”</p><p>　　由此可见，在一个问题成为网络热点的过程中，从技术上来讲是有机会进行人为干预的。但是，如果网站对于所有此类话题都予以禁止，将会影响到网站的发展，与其自身的利益不符。因此，在权衡网站、网友和“受害者”之间的责权利时，确定谁负有“核实”的责任尤为重要。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对此进行明确的规定，希望“核实”责任会成为立法者未来关注的焦点。</p><p>　　“人肉搜索”=网络暴力？</p><p>　　近几年，有关“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的讨论逐年升级。从残忍的“虐猫事件”到妻子出轨的“铜须门”；从涉嫌诈骗的“香水门”事件到劳动服遮挡不住傲人身材的“红衣妹妹”，人们已经领教了“人肉搜索”的无限能量，随之而来的“网络暴力”也让人感到毛骨悚然。</p><p>　　一些法学专家表示，所谓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以及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为或言论侵扰，致使其权利受损的行为。如果认真翻阅近几年“人肉搜索”的发展轨迹，就会发现每次“人肉搜索”出现网络暴力也会如影随行。</p><p>　　“虐猫事件”当事人被“人肉搜索引擎”锁定之后，接踵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谩骂与指责，致使当事人的工作和学习受到严重影响。“铜须门”事件中的“出轨妻子”和网上“姘夫”被锁定后，二人更是被淹没在恐怖的唾液海洋中，就连他们的家属也未能幸免。如果说“虐猫事件”、“铜须门”和“死亡日记”中的被搜索对象有了被人们攻击的“道德”问题，那么 “红衣妹妹”被搜索简直毫无道理。难道因为她身材、气质俱佳，就要被莫名其妙地搜索一把？此后她的生活再也无法平静下来，以至于“红衣妹妹”恳求网友们“放过”自己。</p><p>　　可以看出，“人肉搜索”为网络暴力提供了对象、信息以及制造舆论和氛围的机会，而网络暴力似乎也为搜索者提供了动力。“但是不能因为‘人肉搜索’与网络暴力有了这样的关系，我们就简单地认为‘人肉搜索’就是网络暴力，从而盲目叫停。实际上‘人肉搜索引擎’像其他任何科技产品一样，也只是一个工具，人们可以用它来做好事，也可以用它来做坏事。 ”身为某知名搜索网站程序员的夏伟如是说。</p><p>　　据夏伟介绍，“人肉搜索”不只可以被用来找人，更多的时候，它还可以被用来作为信息共享的一种渠道。很多业内人士认为，“人肉搜索”将会是下一代搜索引擎的发展方向。因为传统的搜索引擎完全依赖关键字来工作，而寻找关键字成为是否能得到有用信息的关键点，这就让用户非常头疼，有时候想要搜索的内容很难找到一个确切的关键字。况且关键字越多、越长，传统的搜索引擎就越难找到有用的信息，因为程序很难真正理解用户的真正意图。“人肉搜索引擎”就不同了，它的执行者是人，因此无论用户提供的信息多么冗余，他都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并执行。</p><p>　　“现在，人们一提到‘人肉搜索’就惟恐避之不及，认为它是洪水猛兽，与网络暴力同根同生。其实，大多数人理解的都是狭义的‘人肉搜索’，广义的‘人肉搜索’并不只是用来跟踪人，多数情况下可以用来互相学习、信息共享。”夏伟这样说道，随后他又解释道：“例如现在的百度知道、QQ问问、新浪爱问、雅虎知识人等问答社区都可以说是广义上的‘人肉搜索’，而这些工具都与网络暴力相去甚远。”</p><p>　　不少的专业人士预测，“人肉搜索引擎”会是信息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而著名搜索引擎提供商谷歌于2008年4 月1日愚人节在自己的网站上不无戏谑地给出了“人肉搜索引擎”的定义：“‘人肉搜索’与刺青、美白、护肤、减肥等直接在人肉上施行的种种行为无关。顾名思义，‘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人肉搜索’不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揭露某某门背后的真相，为某三某七找到大众认可的道德定位，还可以在网络无法触及的地方，探寻并发现最美丽的丛林少女，最感人的高山牧民，最神秘的荒漠洞窟，最浪漫的终极邂逅……‘人肉搜索’追求的最高目标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肉。”同时，谷歌还张贴出了招聘“人肉搜索引擎”志愿者的广告。</p><p>　　显然，把“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等同起来是错误的。“人肉搜索”是一个技术层面上的概念，所起作用的好坏取决于使用它的人们。</p><p>　　规范化发展</p><p>　　随着“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展开，对于叫停“人肉搜索”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为“人肉搜索”鸣不平的也大有人在。一时间，有关“人肉搜索”前途命运的争论甚嚣尘上。叫停者认为，“人肉搜索”践踏人的隐私权乃至尊严，恐怖的网络暴力颇有“大字报”当年的风范；拥护者们则认为，“人肉搜索”能够维护法律之外的那片天地，对那些不符合道德观念却不违法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p><p>　　应该承认，法律不可能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实生活的深处，一些地方存在着法律的真空区。这些部分通常只能依靠道德和舆论来约束。眼下的社会，很多不道德现象日益滋生，而这些行为多数又不违法，这种情况就需要舆论出来伸张正义。“现在的人们都讲究私密性，舆论对他们没什么作用，大多数人生活的周围谁都不认识谁，也不知道谁在哪个单位上班，所以，有人即使在生活中做了没有道德的事情，第二天依然可以道貌岸然地去上班而不用背负任何道德上的谴责。”北京市市民张小姐显然是一个“人肉搜索”的拥护者。</p><p>　　不过，张小姐的话也确实反映了眼下的现实情况。可能正是基于此，人们想到了网络和“人肉搜索”。“让他周围的人都知道某人是什么样的人，做了坏事的人必须得到惩罚。”陈小姐愤慨地说道。“人肉搜索”在谴责不道德行为上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有人担心如果让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会出现类似“大鸣大放”和“大字报”的情形，从而一发不可收拾。“让我们想象一下，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张贴文章批判另一个人，而且还指名道姓，这和‘大字报’有什么区别？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在没有弄清楚真相之前对一个在法律上还属于无辜的人进行无情的批判，这在弱化法律的同时也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天津某高校社会学系的周教授显然属于“叫停者”。</p><p>　　就在正反双方激辩的同时，出现了第三种声音。“人肉搜索”不应该被叫停，它应该被规范化，真正应该被叫停的是网络暴力。持第三种观点的人认为，“人肉搜索”不应该被叫停，那些喊停“人肉搜索”的人根本没有完全理解“人肉搜索” 的真正含义。大多数情况下是把它和网络暴力混为一谈了。陈亮就是持此观点的人，他还为如何规范“人肉搜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认为：“政府管理部门应该对‘人肉搜索’进行正确引导，比如规定哪些信息是可以被用来作为搜索对象的，哪些则不能，像某个具体的人就不能成为被搜索对象，因为这样会不可避免地侵犯被搜索人的隐私权。”近期正式实施的《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首次对侵犯用户个人信息资料的行为予以明确规定，并明确追究责任，“恶意人肉搜索引擎” 也可能在追究范围内。很明显，立法者已经开始对“人肉搜索”进行规范了。</p><p>　　由此看来，如今需要做的是把“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隔离开，让“人肉搜索”能够更好地为人们服务，而网络暴力则应该被叫停。希望“最美丽的丛林少女，最感人的高山牧民，最神秘的荒漠洞窟，最浪漫的终极邂逅”等等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在“人肉搜索引擎”中出现，而网络暴力随着法律的健全和人们认识的转变而悄然退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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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河北范冰冰”视频现身法庭]]></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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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font face="楷体_GB2312"><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16" width="100%" border="0"><tbody><tr><td align="center"><span class="NewsTitle"><font face="黑体" color="#000099" size="5">“河北范冰冰”视频现身法庭</font></span></td></tr></tbody></table><table cellspacing="4" cellpadding="4" width="96%" border="0"><tbody><tr><td class="infotitle" height="60">明星范冰冰诉北京当代女子医院侵权，称未经她授权在广告中出现“范冰冰暑期整容特别奉献”的字样，索赔１２０万元。</td></tr></tbody></table></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明星范冰冰代理人质疑被告有“亡羊补牢”之嫌</font></p><p align="center"><font face="楷体_GB2312"><img onmousewheel="function anonym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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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农信社招考调查：22岁女子工龄达13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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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记者张亮</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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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 align="center"><font size="6"><strong>农信社招考调查：22岁女子工龄达13年</strong></font></p><p /><p>记者金明大/河南郑州、新乡、周口、信阳报道</p><p>　　<strong>身份证信息显示她今年22岁，但社龄已“长达”13年，据此推算，其上班时只有9岁</strong></p><p>　　“制度没有问题，是操作过程出现了问题。”谈到本次员工招录，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河南省农信社)办公室副主任樊鸿鹏向《望东方周刊》记者表示。</p><p>　　2008年3月份，河南省农信社进行了一次公开招录，面向社会招录2950名农村信用社基层员工。本次招录共吸引了43787名考生报名，3月22日上午，全省统一笔试，4月16日，考试成绩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正式公布。</p><p>　　然而，自报名时起，针对本次招录的质疑和举报就接连不断。</p><p>　　<strong>考场乱象</strong></p><p>　　小风刚刚大学毕业，3月22日上午，他在安阳市旅游学校考点参加了河南农信社的员工招录笔试。</p><p>　　“考场秩序不好！”小风告诉本刊记者。据小风回忆，当时正在考《综合基础知识》，其间，有个“戴牌”的人进了考场，他向监考指了指倒数第二排的一名考生，然后递给监考一张纸条，“估计是答案”。</p><p>　　小风说，听朋友讲，其他考场秩序也不怎么样，有的抄袭，有的代考。</p><p>　　据了解，参加本次农信社员工招录的考生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社会考生”，像小风这样的大学生；另一部分则为来自农信社系统的“内部考生”，即各地农信社的临时工或混岗代办员。</p><p>　　据考生反映，在商丘一中考点，农信社内部考生中存在代考现象。</p><p>　　周口的考生则反映，在3月22日的笔试中，考场外有人用手机发送答案。</p><p>　　而在信阳考区，某农信社内部考生王阳向本刊记者透露，一位“成绩优异”的农信社内部考生曾坦言，“我根本就没进考场”，原来，他花了2000元找来一名大学生代考。</p><p>　　不仅如此，南阳、许昌、新乡、濮阳、驻马店等地考生也纷纷反映当地存在考试舞弊现象。</p><p>　　对此，各市地农信办都在组织核对被举报者的笔迹。截至5月6日中午，已经促使76名考生主动放弃了面试资格。</p><p>　　针对各地考生举报的舞弊问题，5月13日，樊鸿鹏向本刊记者解释，这只是本次招录中的个别问题，并且也非农信社独有，“高考中也有冒名顶替现象。”樊鸿鹏同时表示，本次招录的笔试环节，系由河南省农信社委托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的，“问题不在我们这里。”</p><p>　　<strong>“在娘胎里已经工作了18年”</strong></p><p>　　引发各地考生更广泛质疑的，是内部考生的“社龄”问题。</p><p>　　河南省农信社本次共计划招录员工2950人，但报名者多达43787人，竞争之激烈，不言而喻。然而，社会考生和内部考生的“待遇”却截然不同。</p><p>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录员工简章》显示：社会考生必须是3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而内部考生则不仅学历放宽为中专(含高中)以上，年龄也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由各联社自定”，并可按社龄(按确定工资时的工龄计算)每年加1分。</p><p>　　4月16日笔试成绩公布后，很快有考生发现，许多内部考生的“社龄”存在问题。</p><p>　　周口市鹿邑县考生谭某，身份证信息显示她今年22岁，但社龄已“长达”13年，据此推算，其到农信社工作时只有9岁。</p><p>　　而在新乡市新乡县，考生王某1989年11月出生，迄今已有5年社龄。</p><p>　　一个流传更广的例子是，南阳市内乡县考生张某，现年23岁，而其社龄则为41年，以至于网友惊叹其“在娘胎里已经工作了18年”。</p><p>　　“9岁就上班，难道他们都是‘神童’？”谈到内部考生的“社龄异常”，社会考生小王难抑愤怒。</p><p>　　来自河南省农信社的消息显示，目前，全省只有5个市地没有接到“荒唐社龄”举报。河南省农信社已经选取南阳市进行了抽样调查。对于 “41年社龄”问题，河南内乡县农信社提供的材料证明，考生张某社龄为4年，“41年”为南阳市考试中心电脑录入错误。另外一份调查材料显示，南阳市共有12名考生社龄错误，其中8人被河南省农信社认为是“录入失误”。</p><p>　　对此，河南省考试中心副主任唐永生向媒体表示，少量录入错误可以理解，但是大规模出错不太可能。事实上，就在这次考试成绩录入时，他们还专门要求再次按农信社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对。</p><p>　<strong>公平之疑</strong></p><p>　　如果说“考试作弊、社龄虚假”是社会考生反映相对强烈的问题，那么，“有失公平”则是社会考生和内部考生共同的“心病”。</p><p>　　考生小鹏对本次招录满腹怨言：既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就不该“双重标准”，对社会考生的学历、年龄要求很高，对内部考生则‘条件放宽’，还可以按社龄加分。</p><p>　　内部考生刘娟是河南某农信社的代办员，社龄长达19年。根据《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录员工简章》，本次招录社会考生和内部考生同题考试。“我业务再熟也考不过那些大学生啊！”刘娟认为，大学生和内部临时工应该分开招聘。</p><p>　　刘娟的同事则向本刊记者反映，在单位公布的“面试名单”中，“成绩优异”的很多是领导的司机、亲戚等人，而平时兢兢业业的业务骨干却不在其中。</p><p>　　另外，内部考生和社会考生考试结果公布的“不同步”，也备遭广大考生诟病，他们由此怀疑本次招录“严重不公、暗箱操作”，自己只不过充当了一次掩人耳目的“陪考”。</p><p>　　面对考生们的质疑，河南省农信社感觉很委屈。樊鸿鹏告诉本刊记者，自2005年2月河南省农信社正式成立以来，为了保证农信社改革的顺利进行，人事方面一直冻结，没有正式进过一个人，“我们本次招录就是一方面面向大学生，补充新生力量，另一方面照顾内部员工，解决优秀临时工、代办员的人事问题。”</p><p>　　<strong>“核实”起来并不难</strong> </p><p>　　面对接连不断的举报，4月18日，河南省农信社下发《关于核实员工招录考试举报问题的通知》，要求“对笔试环节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严肃、严格的核实”。</p><p>　　为了解各地农信社的对招录问题的“核实”情况，5月14日，本刊记者来到河南省农信社新乡市办公室(下称农信社新乡办)采访。得知记者的采访意图，办公室一位名叫薛勇的男子称“领导都不在家”，并反复强调自己是临时借调过来的，不是领导，也不了解情况，而据该单位门卫证实，薛勇正是农信社新乡办的办公室主任。</p><p>　　随后，农信社新乡办人事部门一工作人员声称，他们确实接到了省联社的“通知”，对于“核实”工作进展，这位工作人员以“各联社没有反馈过来”为由，拒绝透露详情。</p><p>　　5月15日，本刊记者来到河南省农信社周口市办公室。门卫表示“主任不在”，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听说要采访本次员工招录的事，让本刊记者与办公室主任董自轩联系。随后，董自轩在电话中表示：“你找市委宣传部吧。”</p><p>　　5月19日，河南省农信社信阳市办公室审计监保科科长王清义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实“核实”起来并不困难，只要把考生的报名表、县级联社出具的“临时工、代办员证明材料”、市联社向省联社报的花名册等3份材料一对比，就能得出结果，在这3个环节中，“谁出了问题谁负责。”</p><p>　　王清义透露，信阳市办已经向省联社作了汇报，其中一个人的社龄被多报，另一个人的社龄被少报，“人家是13年，被报成了6年。”</p><p>　　<strong>结局：一刀切</strong></p><p>　　虽说“核实”工作并不难，不过面试名单还是迟迟没有公布，广大考生进入了漫长的等待期。</p><p>　　然而，6月7日，河南省农信社突然发布的一则公告，令招录事件再起波澜。</p><p>　　当天，河南省农信社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鉴于在笔试过程中部分农村信用社临时工、混岗代办员出现的替考等问题”，经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研究决定，“停止这次对农村信用社临时工、混岗代办员的招录工作，本次计划招录的2950个名额全部用于招录社会报考人员。”</p><p>　　“不是所有的内部考生都作弊了。”一位内部考生愤愤不平，“应该哪里出了问题就解决哪里的问题，不应该搞一刀切。”</p><p>　　一位社会考生也对河南省农信社的做法表示质疑：把内部考生一棍子打死就能显得公平吗？</p><p>　　“处理作弊考生和参与作弊的信用社相关领导才是真正的公平！”上述考生称。</p><p>　　据内部考生反映，在河南省农信社正式发布公告之前，6月5日，各地联社已经将“停止内部员工招录”的消息通知到了每一位内部考生，并安抚他们“顾全大局、不要”。　(应当事人要求，文中所有考生均为化名) </p><style type="text/css"></style><p><strong>来源：瞭望东方周刊&amp;nbsp; 编辑: 张亮</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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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北京奥运严防国际卖淫集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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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法治通讯</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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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法制新闻</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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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 align="center"><strong><img alt="北京奥运严防国际卖淫集团" src="http://i0.sinaimg.cn/dy/c/2008-06-16/U2004P1T1D15753600F21DT20080616110532.jpg" border="1" /></strong></p><p><strong>记者熊争艳发自北京</strong> 即将迎来数百万外国宾客的北京奥运会，不仅是世界各国运动员摩拳擦掌、一展技艺的舞台，对跨国犯罪集团而言，也是一座不可多得的“金矿”。其中，跨国卖淫者就是一支隐蔽但却危害极大的力量。面对蠢蠢欲动的国际卖淫集团和个人，一场反击风暴已经提前拉响。</p><p>　　<strong>中国三番五次亮出“红牌”</strong></p><p>　　“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卖淫活动的外国人”，日前被北京奥组委发布《奥运期间外国人入境出境及在中国停留期间法律指南》列为不受欢迎的人。而这并不是中国第一次向境外卖淫者亮“红牌”。</p><p>　　去年12月28日，北京奥组委在奥运新闻中心举行第一次专门面对境外媒体的接待日活动时，就有“德国之声”的记者发问：“奥运期间，如果有外国来访者在中国卖淫嫖娼，中国将如何处置？”在场的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蒋效愚不假思索，坚决表示：“对于此类行为，我们会依照中国的法律处理。”</p><p>　　事实上，去年以来，北京、沈阳等奥运会主办城市和分赛场已经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目的就是将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彻底清除出娱乐场所。北京公安部门一位韦姓警官向《国际先驱导报》透露，凡是重大活动，公安部门总会将几类人群列为重点防范对象，“今年奥运会也不例外”。</p><p>　　“每逢中国举办国际盛会，公安人员都要先‘打扫家里’，不仅重大体育赛事如此，就连十几年前在京举行的世界妇女大会也不例外。”全国妇联律师、《罪与罚——中国禁娼20年》作者刘文彦告诉《国际先驱导报》。</p><p>　　<strong>“洋小姐”或以游客身份入境</strong></p><p>　　“奥运会期间，以贩卖人口为业的国际犯罪集团将向北京输入大量妓女。”加拿大的《多伦多星报》在5月份做出了这样的预言。这篇题为《犯罪分子视奥运会为金矿》的报道称，2000年的悉尼奥运会和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期间，成千上万外国性工作者涌到主办城市“淘金”，北京将成为她们下一个目标。</p><p>　　从多方面获取的信息看，目前在中国从事色情活动的外国妓女以来自中国周边地区者居多。俄罗斯《消息报》曾引用国际反对奴役妇女组织的数字，称在中国境内有约6000名俄罗斯性从业者，当然也不乏来自越南、柬埔寨、泰国和东欧一些国家的女子在华卖淫。</p><p>　　刘文彦指出，过去，外国卖淫者进入中国大多经由跨国卖淫集团统一组织。比如在俄罗斯，不少以出国打工为招牌的公司暗中招揽妓女，以赴华旅游之名为妓女们代办几个月的短期签证，入境后再将其转手中国的中介人。另外还有人通过国外艺术表演团体入境，最冒险的方式则是偷渡。</p><p>　　专家分析，北京严打卖淫嫖娼活动的力度，将对外国卖淫者产生威慑，使一些跨国卖淫团伙不敢大规模运送性工作者来中国。“更多卖淫者可能会打着观光旅游或观看奥运比赛的幌子，以个人身份申请旅游签证来华。”长期参与和研究中国查禁取缔卖淫嫖娼问题的刘文彦说。</p><p>　　<strong>数量可能比往届少</strong></p><p>　　至于可能来华的外国卖淫者数量，刘文彦表示，由于色情行业的隐蔽性和流动性，这个数字很难统计。他认为，入境的性工作者，至少包括直接从事性服务的“卖淫业”和从事间接性服务(如性表演、色情按摩)的“色情服务业”两类人。</p><p>　　“国际卖淫者也要计算成本的。去欧洲不需要签证，所以德国世界杯，她们全涌去了，但来中国千里迢迢，而且这类人拿到合法签证入境的几率微乎其微，所以我估计，北京奥运会期间的‘洋小姐’，会比往届奥运会少一些。”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知名性社会学专家潘绥铭告诉《国际先驱导报》。</p><p><strong>中国对国际卖淫“先发制人”</strong></p><p>　　“中国和西方国家属于两种社会制度，政府对色情活动所持的态度大相径庭，处理的手段也完全不同。”刘文彦说。</p><p>　　他指出，悉尼、雅典等往届奥运主办城市奉行的是“卖淫合法化”，警方从不打扰合法色情生意。一些政府甚至还为色情业出谋划策。2006年世界杯期间，德国多特蒙德市还为妓女工作提供了一些秘密场所。</p><p>　　“这些国家认为卖淫合法化是刺激旅游的有效手段，同时国家可以通过保护色情场所的经营活动收些‘脂粉钱’。”刘文彦说，中国政府一向对卖淫活动采取高压政策，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平与正义。</p><p>　　但中国打击国际卖淫尚存在较大难度。有关信息显示，现在查处“洋小姐”往往难以取证。一名北京的公安人员告诉《国际先驱导报》，现在不少在北京的外国性工作者已很少像以前那样随身携带安全套，而且不会在固定的场所完成交易，“抓到了也没什么证据”。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她们持有外国护照，检查和处理都有一定难度。“有关部门在处理时，更希望她们是‘签证过期’或者‘非法入境’。”</p><p>　　刘文彦说，目前中国对外国卖淫者往往不能拘留，甚至不能罚款，只能提出口头警告，通报外事管理部门，限期出境等。“所以，现在中国政府和警方更多是先发制人，防范为主，比如这次在奥运之前就公布《法律指南》，对外国卖淫团伙和个人形成威慑，让他们有所顾忌。”至于那些妄想从国际皮肉交易中“捞一票”的中国皮条客，专家指出，警方绝不会姑息迁就，将会依法从重处罚。</p><p>　　<strong>新闻链接</strong></p><p><strong>　　她们与体育盛会如影随形</strong></p><p>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稍微留意一下以往的奥运会、世界杯等重大体育盛会，就会发现这些赛事的主办城市，无一例外都成为国际卖淫集团大发横财的机会，而那里成百上千万的游客更是卖淫者觊觎的目标。</p><p>　　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在交通便利的德国举行，东欧的一些卖淫集团成批地向德国输送妓女，人数大约在44万人左右。当时世界媒体都以这样的字眼报道德国——“性情世界杯”、“多特蒙德在为世界杯准备妓女与和平”，更有媒体报道说，为了欢迎大量外国妓女的到来，德国“像兴建酒店一样兴建妓院”。</p><p>　　总部设在英国的性健康组织泰伦斯·席金斯基金统计，在2002年盐湖城冬奥会时，曾经在10天内消耗了25万个安全套；2000年悉尼奥运会，主办城市准备的7万个安全套很快销售一空，最后不得不再增加了2万个。该基金会的官员莉莎·鲍威尔说：“过去的经验表明，奥运会是体育运动也是性的磁铁，因此我们有必要准备消除一些负面影响。”</p><p>　　面对国际卖淫团伙的浩大声势，就连下一届夏季奥运会的主办城市伦敦也未雨绸缪。伦敦提前4年发布了奥运期间伦敦性病警报，称2012奥运会将是性事的“吸铁石”，并由此可能产生大规模的传染性疾病。伦敦政府还给国外游客敲警钟，劝他们“切勿冒险”。</p><p>　　尽管离2010年冬奥会还有700多天，但已有多个国家的妇女保护组织向主办城市温哥华的市政府发出呼吁，防范其他国家的妇女被在冬奥会期间被偷运到那里卖淫。但更吸引眼球的是，一些性工作者也开始大肆向政府公关兜售创建合法“联营妓院”的构想，以此招揽更多游客在奥运会期间到温哥华旅游。</p><p><b>来源：国际先驱导报&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编辑: 张亮</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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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河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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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d>2008-04-04T12:10:07Z</iss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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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name>记者张亮</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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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email</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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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简介</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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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 align="center"><span id="lbTitle"><font size="4"><strong>河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strong></font></span></p><p align="left"><span><span id="lbContent">&amp;nbsp;</span></span></p><p align="center"><font size="2"><img src="http://www.yzdb.cn/UploadFiles/200832416413301.jpg" border="0" /></font></p><p align="center"><font color="#1515b8" size="2">会 场</font></p><p align="center"><font size="2"><img src="http://www.yzdb.cn/UploadFiles/200832416427680.jpg" border="0" /></font></p><p align="center"><font face="Verdana" color="#1111ee" size="2">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云川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font></p><p align="center"><font size="2"><img src="http://www.yzdb.cn/UploadFiles/200832416542234.jpg" border="0" /></font></p><p align="center"><font face="Verdana" color="#0909f7" size="2">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柳宝全作说明</font></p><p align="center"><font size="2"><img src="http://www.yzdb.cn/UploadFiles/20083241664694.jpg" border="0" /></font></p><p align="center"><font face="Verdana" color="#0909f7" size="2">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志奎作说明</font><font face="Verdana"></font><font face="Verdana"></font></p><p align="left"><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3月24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石家庄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云川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会议通过议程后，先后听取了省政府省长郭庚茂所作的关于提请决定任命省政府组成人员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柳宝全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志奎所作的关于设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及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的说明。拟任命和决定任命人员到会与大家见面。随后进行了分组审议。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会议以民主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设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张云川为被任命和决定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尹亚力、冯志广分别代表被决定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被任命人员作了表态发言。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会议结束时，张云川作了重要讲话，他说，立足新的历史起点，在省委领导下更为充分地依法行使职权，以新的更高的要求更为有效地推进人大工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创造新的业绩，是摆在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面前的首要任务和神圣使命。我们一定要勇担重任、不负众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锐意创新，为加快建设以实力、活力、竞争力为主要标志的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的贡献。</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实际行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中心任务，用继续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开放的新举措，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新成效，不断开创河北各项事业的新局面。</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要充分认识做好新的时代条件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人大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我们所肩负的神圣使命，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更加理性地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着力把我省的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要牢牢把握和自觉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不渝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不渝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始终不渝地坚持走群众路线，始终不渝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关系民生民安的重大问题，从人大的性质、特点和工作定位出发，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务求实效。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要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认真行使法定职权，体现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河北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要围绕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以及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点，创新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和确保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在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上有新进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解决。要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为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要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完善有利于人民群众畅所欲言、发表意见、参与监督的民主制度。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要高度重视常委会自身建设，把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切实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法治观念。要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本领。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工作制度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大机关干部素质的提高，努力形成一个有所作为、合作共事、和谐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廉洁自律，恪尽职守，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张云川对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提出了殷切希望，希望他们倍加珍视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做到励精图治、扎实工作，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在任期内不断开创新的业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要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坚持秉公用权，做到勤政廉洁；要解放思想，推动工作创新。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柳宝全，副主任宋长瑞、侯志奎、王增力、马兰翠、黄荣，秘书长赵曙光出席会议。省政府省长郭庚茂，省法院院长高勇，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利等列席会议。 </font></p><p align="center"><font size="2"><img src="http://www.yzdb.cn/UploadFiles/200832584711380.jpg" border="0" /></font></p><p align="center"><font color="#0909f7" size="2">被任命的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font></p><p align="center"><font size="2"><img src="http://www.yzdb.cn/UploadFiles/200832584718305.jpg" border="0" /></font></p><p align="center"><font color="#0909f7" size="2">被决定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一）</font></p><p align="center"><font size="2"><img src="http://www.yzdb.cn/UploadFiles/200832584728227.jpg" border="0" /></font></p><p align="center"><font color="#0909f7"><font color="#0909f7" size="2">被决定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二）</font></font></p><p align="center"><font size="2"><img src="http://www.yzdb.cn/UploadFiles/20083258290213.jpg" border="0" /></font></p><p align="center"><font color="#0909f7" size="2">表 决</font></p><p align="center"><font size="2"><img src="http://www.yzdb.cn/UploadFiles/20083258295269.jpg" border="0" /></font></p><p align="center"><font color="#0909f7" size="2">投 票</font></p><p align="center"><font size="2"><img src="http://www.yzdb.cn/UploadFiles/200832582911444.jpg" border="0" /></font></p><p align="center"><font color="#0909f7" size="2">为被任命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font></p><p align="center"><font size="2"><img src="http://www.yzdb.cn/UploadFiles/200832582918935.jpg" border="0" /></font></p><p align="center"><font color="#0909f7" size="2">为被决定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font></p><p align="center"><font size="2"><img src="http://www.yzdb.cn/UploadFiles/200832582924391.jpg" border="0" /></font></p><p align="center"><font size="2"><font color="#0909f7">尹亚力代表被决定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表态发言</font> </font></p><p align="center"><font size="2"><img src="http://www.yzdb.cn/UploadFiles/200832582929430.jpg" border="0" /></font></p><p align="center"><font size="2"><font color="#0909f7">冯志广代表被任命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表态发言</font> </font></p><p align="center"><font size="2"><img src="http://www.yzdb.cn/UploadFiles/200832582934706.jpg" border="0" /></font></p><p align="center"><font color="#0909f7" size="2">合影留念</font></p><p align="right"><strong><font size="2">摄影/刘 勇&amp;nbsp;&amp;nbsp; 编辑/张亮</font></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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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于3月24日召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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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记者张亮</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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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人大立法</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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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 align="center"><span id="lbTitle"><strong><font size="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于3月24日召开</font></strong></span></p><p><span>&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font size="3">(本网讯 张亮)</font><span id="lbContent"><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4">3月1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柳宝全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3月24日在石家庄召开，会期预计1天。 </font></span></span></p><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4">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省政府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决定任命省政府组成人员；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名单(草案)，任免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及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表决设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及组成人员名单；审议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font></p><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长瑞、侯志奎、王增力、马兰翠、黄荣，秘书长赵曙光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厅室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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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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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记者张亮</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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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人大立法</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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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span id="lbTitle">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span></p><p><span><strong><font size="2">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font></strong></span></p><p align="center"><font face="Verdana" size="2"><strong>&amp;nbsp;&amp;nbsp;&amp;nbsp; （２００８年３月１８日） </strong></font></p><p align="center"><font face="Verdana"><font size="2"><strong>&amp;nbsp;&amp;nbsp;&amp;nbsp; 吴邦国</strong> </font></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各位代表：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我完全赞成胡锦涛主席的重要讲话。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开得很成功，是一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大会，是一次与时俱进、民主团结、求实鼓劲的大会！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以主人翁的高度责任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总结了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五年来我国各方面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和有益经验，明确提出了今年乃至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部署。会议依法选举和决定任命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这次大会必将进一步激励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奋发图强，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团结奋斗。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各位代表，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在前几届工作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立法工作成绩显著，监督实效明显增强，代表工作积极推进，对外交往更加活跃，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向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这次大会选举产生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并选举我继续担任委员长。这是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对我们的信任，我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深感使命崇高，责任重大。我们将同全体代表一起，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恪尽职守，勤勉工作，竭诚为国家和人民服务，不辜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各位代表！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大分析了国内国际形势的新变化，回顾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各项事业的新进展，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经验，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强调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强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这些都对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扎实工作，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好、实施好，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我们要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规定，督促有关方面尽快制定和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法规，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法律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我们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继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维护人民利益的作用。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我们要以深入贯彻中央９号文件为主线，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努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更好地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我们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的作用。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各位代表！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祖国的发展前景无限美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催人奋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团结奋进，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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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六个决议]]></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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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记者张亮</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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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人大立法</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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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span id="lbTitle">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六个决议</span></p><p><span><span id="lbContent">&amp;nbsp;</span></span></p><p align="center"><font face="Verdana" size="2"><strong>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strong></font></p><p align="center"><font face="Verdana"><font size="2"><strong>（２００８年３月１８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strong> </font></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五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２００８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万众一心，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font></p><p><font face="Verdana"><br /><font size="2">&amp;nbsp;</font></font></p><p align="center"><font face="Verdana" size="2"><strong>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２００７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２００８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strong></font></p><p align="center"><font face="Verdana"><font size="2"><strong>（２００８年３月１８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strong> </font></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２００７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２００８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２００８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２００７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２００８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２００８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font></p><p><font face="Verdana" size="2"></font>&amp;nbsp;</p><font face="Verdana"><p align="center"><br /><strong><font size="2">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２００７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２００８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font></strong></p><p align="center"><font size="2"><strong>（２００８年３月１８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strong> </font></p><p><font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２００７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２００８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２００８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２００７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２００８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２００８年中央预算。</font></p><p><br /><font size="2">&amp;nbsp;</font></p><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2">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font></strong></p><p align="center"><font size="2"><strong>（２００８年３月１８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strong> </font></p><p><font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吴邦国委员长受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font></p><p><font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会议要求，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行职责，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font></p><p><br /><font size="2">&amp;nbsp;</font></p><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2">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font></strong></p><p align="center"><font size="2"><strong>（２００８年３月１８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strong> </font></p><p><font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肖扬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２００８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font></p><p><font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深化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审判监督，狠抓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br />&amp;nbsp;</font></p><p><font size="2"></font>&amp;nbsp;</p><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2">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font></strong></p><p align="center"><font size="2"><strong>（２００８年３月１８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strong> </font></p><p><font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贾春旺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２００８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font></p><p><font size="2">&amp;nbsp;&amp;nbsp;&amp;nbsp;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深化司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狠抓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font></p></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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